消防檢測成本監審機構依據成本核算辦法核算政府制定價格成本,在消防檢測中,公共聚集場所電氣消防檢測,及時整改存在問題,確保虛胖成本的出現。
一改“比對法”讓成本更合理
據介紹,探測器清洗是過去物價部門定調價一般由企業或部門上報資料給價格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對市場進行了解或比對周邊城市同類價格后,批準執行。比如,供水企業向市發改委提出申請,擬將每噸水價定為1.1元,市發改委接到申請資料后,考慮到杭州、寧波收取1.1元,而麗水、金華等地收取0.9元,綜合比較后,認為溫州每噸水價收取1元比較合適,于是將價格核準為每噸1元。這種“比對法”核準的價格,由于沒有專門的成本監審程序,加上利益誘導虛報成本,往往造成成本依據不合理和價格背離價值的現象。
實行成本監審后,水價被列入成本監審范圍,成本隊派出會計師查詢企業賬目,對一噸水從原水的購買價格、處理成本、人員工資、機器折舊等影響水價構成的各個方面進行審核,核算出一噸水的成本,給企業留出一定的利潤空間后,得出一噸水應該收取的價格,作為最終核定水價的主要依據。這樣可減少市民的支出。
我市有200多家物業服務公司,物業服務費涉及千家萬戶,但市民根本不清楚物業服務費由哪些組成。成本隊有關負責人說,2007年,我市將物業服務費列入監審范圍,物業服務的定價成本由物業服務人員費用、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綠化養護費用、清潔衛生費用、秩序維護費用、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辦公費用、管理費分攤、固定資產折舊以及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組成。成本隊在監審時,隨機選擇不同檔次的物業服務企業若干家,進行價格成本監審,并測算出平均成本,作為物業服務費調整的依據。
50多萬元賠償由業主埋單變成物業埋單
市發改委成本隊有關負責人表示,成本監審是為了避免經營者將非成本支出列入成本核算,造成價格“虛高”。在對列入名錄的單位進行成本監審過程中,如發現這些企業和單位存在價格“虛胖”現象,會堅決砍掉;如發現存在亂收費等價格違法行為,則將其移交價格監督檢查部門查處。
我市剛開始成本監審時,只對城鄉供水成本、污水處理成本、燃氣費等進行監審。從2007年開始,我市對市民關心的幼兒園、普高、高等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等公辦教育培養成本,機動車占道停車的服務成本,出租車營運成本,高速公路通行經營成本,管道天然氣終端用戶的銷售成本、經濟適用房及專項用房的開發成本等項目進行監審。此后幾年,在進行成本監審前,成本隊會在媒體上征求市民意見,征集市民最關注的成本監審項目,作為當年的成本監審項目。如短途客運、消防檢測、涉企收費、收視維護費成本、消防設施檢測成本等,都是逐漸列入監審范圍。
在監審過程中,成本隊發現一些單位將非成本支出列入成本核算試圖“渾水摸魚”,如一名兒童在市區某小區游泳池意外身亡,該小區的物業公司賠償了50多萬元。根據《物業服務定價成本監審辦法》,這筆偶然發生的人身損害賠償費不應計入成本,但該小區物業卻將其列入,這50多萬元的賠償費變成了由該小區的業主埋單。最后,物業公司將這50多萬元賠償費從企業成本中刪除,自行“埋單”。
億元撥款成本監審后減少1500萬元
以前,我市只有兩名成本監審工作人員,全面開展成本監審后,成本隊不但聘請了4名會計師專職進行成本監審,還聘請了資產評估師、審計師、稅務師、規劃師、工程師等10多名專業人員組成成本監審專家咨詢委員會,協助監審壟斷企業、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等收費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