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知識篇之一
消防安全常識與防范應急措施
消防工作重在預防,防范火災,掌握一些防火、滅火的基本道理和常識,對于維護企業和職工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是十分重要的。
常見的火災隱患
可能造成火災危險的現有的或潛在的不安全因素叫做火災隱患。一般來說,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都可以認定為火災隱患:
1、建筑布局不合理,建筑物的結構和耐火等級與其使用性質不符合防火規范要求,通風采暖系統、電氣設備、內部裝飾裝修不符合要求的;
2、火源、熱源、電源距可燃物較近,禁火區內有火源,易燃、易爆危險性較大的場所的電氣設置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
3、沒有按規定設置避雷設施或避雷設備失效,應設置消除靜電裝置而未安裝或靜電裝置不符合要求及失效的;
4、電工、焊工、油漆工等從事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操作工種人員以及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物品人員,未經安全教育培訓上崗的;
5、消防水源不足,未按要求配備滅火器材或消防器材缺乏及損壞,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器材、設施,占用防火間距的;
6、在工作車間、倉庫內設置員工宿舍,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淋系統、自動報警系統等固定消防設施不符合要求的;
7、易燃物品生產、儲存、運輸、包裝不符合規定,性質相抵觸的物品混存的;
8、缺少防火制度和相應措施,安全疏散出口少,消防通道不符合規定或堵塞消防通道,無疏散指示標志,無事故照明或失火后影響人員疏散和消防車輛通行、影響水源使用的;
9、電氣設備的類型與使用場所不相適應,電氣設備接觸不良、缺乏安全裝置的。
企業的每個工種或崗位上的員工都應按照下面要求,做好防火工作:
1、自覺遵守消防法規、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明確自己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中的義務和責任,積極參加消防演練;
2、知道本單位、本工種、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事故應急措施,掌握自防自救的基本技能,會報火警、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
3、發現火災事故隱患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積極糾正和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
4、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器材,不得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8、禁止攜帶火種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場所,禁止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9、木頭、紙張、棉布等比較輕微火情可直接用水撲滅,用土、沙子、浸濕的棉被或毛毯等迅速覆蓋在起火處,可有效地滅火。用掃帚、拖把等撲打,也能撲滅小火。
10、油類、酒精等起火要用沙土或浸濕的棉被迅速覆蓋。煤氣起火可用濕毛巾蓋住火點,迅速切斷氣源。電器起火不可用水撲救或潮濕物品捂蓋(會發生觸電),應先切斷電源再滅火。
11、火災發生時,應盡量選擇上風處停留或以濕毛巾等保護口、鼻及眼睛,避免有毒有害煙氣侵害。要冷靜地判斷火勢,采取保護措施逃生或等待救援。
- 上一篇:大型商場消防驗收須知
- 下一篇:安全基本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