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中國消防在線
日前,湖北省宜昌市枝江消防大隊報請市公安局批準,依法予以“4.20”枝江國際大酒店裙樓三層外平臺冷卻塔火災事故主要責任人劉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2017年4月20日14時56分,枝江市國際大酒店裙樓三層外平臺中央空調冷卻塔發生火災,枝江市消防大隊迅速調集20名官兵、4輛消防車及時到達現場,經過20分鐘的緊張撲救,成功控制火勢并將大火撲滅。事故發生后,大隊火災事故調查員第一時間對火災原因展開調查。經查明,火災原因系氣焊工劉某在切割拆除枝江國際大酒店有限責任公司裙樓三層外平臺中央空調南側冷卻塔時,因主觀過失導致氣焊切割產生的高溫引燃冷卻塔內壁填充的PEC塑料可燃物發生火災,火災造成直接財產損失約2000元,造成較大社會影響。鑒于劉某過失引起火災的違法行為,大隊報請枝江市公安分局裁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對劉某做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此次,枝江消防部門通過強制性拘留的行政手段,有效震懾了消防違法違規行為。下一步,枝江消防將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以鐵的手腕嚴肅處理各類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強化社會面火災防控,全力確保全市春季火災形勢的整體穩定。(劉婷婷)